合併訂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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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顧客在不同時間成立多筆訂單,您可以透過「合併訂單」App,將多筆訂單自動配對後合併為一筆訂單,不僅能節省包裝、精簡出貨流程,對顧客溝通也更加方便。

以下將分別說明:

 

一、安裝步驟

步驟一

前往「商店後台 > 擴充功能 > 擴充功能商店」頁面,點按「合併訂單」開啟應用程式詳情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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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二

點按右上方「立即安裝」按鈕。

*注意:此擴充功能非免費試用,如需安裝請與線上顧問聯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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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三

勾選同意隱私權條款及服務細則,並點按「立即安裝和授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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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四

畫面將跳轉回應用程式詳情頁,右上方顯示「已安裝」即代表安裝成功。合併訂單操作步驟請前往五、合併訂單操作步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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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設定管理員權限

步驟一

前往「商店後台 > 設定 > 管理員及安全設定」頁面,在欲設定權限的管理員右側點按「編輯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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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二

點按「管理後台權限」頁籤,下滑至「訂單管理」區塊,並勾選「查閱」、「編輯」。

  • 查閱:可使該管理員查看合併訂單詳情,但不支援操作合併訂單功能。
  • 編輯:可使該管理員操作合併訂單功能。

*注意:勾選「查閱」、「編輯」也會連帶使該管理員有權查閱、編輯一般訂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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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三

點按右下角的「更新」即可開通管理員權限。

 

三、配對條件說明

系統配對可合併的訂單時,會檢查要合併的訂單是否符合以下條件,符合者才會配對成功。

1. 訂單配對必要條件

  • 顧客資訊(訂購人資訊)完全一致。
  • 付款類型完全一致:皆為「貨到付款」或是「非貨到付款」。
  • 付款狀態完全一致:
    • 若要合併「貨到付款」訂單,付款狀態必須為「未付款」。
    • 若要合併「非貨到付款」訂單,付款狀態必須為「已付款」。
  • 若任一要合併的原訂單送貨方式為「線上買門市取」,則所有訂單的商品庫存皆由同一個倉庫扣除。
  • 送貨狀態必須完全一致:皆為「備貨中」。
  • 選取要合併的同一顧客訂單數量須介於 2~50 筆之間。

 

2. 訂單配對失敗的情形

若有以下情形,則您選擇的訂單將配對失敗,無法合併。

  • 配送狀態為「失敗」。
  • 訂單狀態為「已取消」或「已完成」。
  • 訂單為被合併的原訂單、已合併的新訂單、被拆單過的訂單。
  • 付款狀態為「退款中」、「已退款」、「已部分退款」。
  • 合併當下有其他訂單正在合併。請待該訂單合併完成再進行下一筆合併訂單。

 

四、優惠、購物金、點數處理規則

  • 優惠使用次數:依據被合併的原訂單次數計算。
     
  • 免運優惠:系統將加總所有被合併訂單的運費,若需提供顧客免運優惠,您可以再編輯訂單修改金額。
     
  • 折抵購物金 / 點數折現的處理方式:
    • 先回補被合併的原訂單 A、B 購物金 / 點數,再扣除合併的新訂單 C 購物金 / 點數。
    • 購物金 / 點數未過期,以原到期日回補;購物金 / 點數已過期,則延長到期日以「當天日期 +1」回補。
    • 合併訂單時若剛好顧客下單使用回補的購物金 / 點數,則合併的新訂單 C 將扣除剩餘的購物金 / 點數。
       
  • 發放購物金 / 點數的處理方式:
    • 請勿先將原訂單 A、B 任一訂單狀態轉為「已完成」,此舉可能導致合併訂單配對失敗、合併的新訂單 C 購物金 / 點數發送失敗。
    • 滿額贈購物金是依據訂單狀態轉為「已完成」發放,因此統一會在合併的新訂單 C 發放。
    • 消費集點是依據訂單狀態轉為「已完成」發放,因此統一在合併的新訂單 C 發放。
       
    • 消費集點皆按照最晚建立的原訂單之發放規則發放。範例說明:

      訂單 說明
      原訂單 A 9/25 建立之訂單。
      原訂單 B 9/30 建立之訂單。
      合併訂單 C( A+B )

      依據最晚建立的原訂單規則發放消費集點,故合併訂單 C 將按照原訂單 B 建立當下的發放規則,並以合併訂單 C 的金額計算點數。

      *注意:發放規則包含原訂單 B 建立當下的顧客會員等級。若建立訂單 A 單時等級為 V1,建立訂單 B 時等級為 V2,則點數將以 V2 等級計算。

       

    • 發放回饋購物金/點數時,將複製所有原訂單回饋活動至合併的新訂單,再以新訂單金額計算最終回饋。範例說明:

      訂單 說明
      原訂單 A 9/25 建立之訂單,套用消費 10 元回饋 1 點的活動。
      原訂單 B 9/30 建立之訂單,套用消費 5 元回饋 1 點的活動。
      合併訂單 C( A+B )

      複製原訂單 A、B 的回饋活動,故合併訂單 C 將同時套用消費 10 元回饋 1 點的活動 + 消費 5 元回饋 1 點的活動。

      同時,依據最晚建立的原訂單規則發放回饋購物金/點數,故合併訂單 C 將按照原訂單 B 建立當下的發放規則,並以合併訂單 C 的金額計算購物金/點數。

      *注意:

      • 發放規則包含原訂單 B 建立當下的顧客會員等級。若建立訂單 A 單時等級為 V1,建立訂單 B 時等級為 V2,則購物金/點數將以 V2 等級計算。
      • 若原訂單 A、B 套用的回饋活動相同,合併訂單 C 僅會套用同一個回饋活動,不會重複套用。

 

五、合併訂單配對規則設定

前往「商店後台 > 訂單管理 > 合併訂單」點按「進階規則配置」按鈕,選擇合併訂單的配對規則。

  • 收件地址和送貨方式相同可合併(預設規則):訂購人、收件地址及送貨方式皆相同,方可配對成功並進行合併。
     
  • 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:訂購人及送貨方式相同,但收件地址不同也可配對成功。
    配對成功後,由於各筆訂單的收件地址不同,須先確認後續合併訂單時要以哪個收件地址為準,再進行合併。
     
  • 送貨方式不同可合併:訂購人及收件地址相同,但送貨方式不同也可配對成功。
    配對成功後,由於各筆訂單的送貨方式不同,須先確認後續合併訂單時要以哪個送貨方式為準,再進行合併。
     
  • 送貨方式不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:訂購人相同,但收件地址及送貨方式皆不同也可配對成功。
    配對成功後,由於各筆訂單的收件地址及送貨方式不同,須先確認後續合併訂單時要以哪個收件地址及送貨方式為準,再進行合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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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合併訂單操作步驟

步驟一

前往「訂單管理 > 訂單」勾選您想合併的訂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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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一次選取多筆訂單或跨頁全選,相關說明請參考此篇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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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二

勾選訂單後,點按「批次動作」下拉選單,選擇「合併訂單」系統會自動配對訂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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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三:確認配對結果

點按「合併訂單」後,您可以繼續勾選其他訂單進行合併,也可以前往「訂單管理 > 合併訂單」頁面查看剛才的配對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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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合併訂單頁面「狀態」欄位將顯示配對結果:

*備註:此頁面僅顯示近 30 天的合併訂單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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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游標移至「任務標題」、「備註」欄位,將顯示「鉛筆」圖示,點按可輸入提醒文字,以利您後續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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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四

點按各合併任務右側「查看詳請」按紐,會顯示以下相關資訊。

a.「基本資訊」區塊

  • 任務標題
  • 創建時間
  • 配對規則
  • 狀態
  • 訂單統計:包含已合併、可合併及不可合併的訂單總數。
    *備註:已合併訂單數會在執行合併操作後才顯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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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「訂單」區塊

系統將依據您選擇的「合併訂單配對規則」歸類訂單,並顯示訂單是否可合併及其狀態。

  • 若您選擇「收件地址和送貨方式相同可合併」此規則:系統會將此次合併操作內「訂購人、收件地址及送貨方式」皆相同的訂單歸為一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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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若您選擇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」此規則:系統會將此次合併操作內「訂購人及送貨方式」相同的訂單歸為一組。
    收件不同、送貨同.png
     
  • 若您選擇「送貨方式不同可合併」此規則:系統會將此次合併操作內「訂購人及收件地址」相同的訂單歸為一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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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若您選擇「送貨方式不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」此規則:系統會將此次合併操作內「訂購人」相同的訂單歸為一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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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注意:若欲合併訂單的付款方式分別為「貨到付款」及「非貨到付款的其他方法(例如轉帳)」,即便其訂購人、送貨方式及收件地址皆相同,也無法合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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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方統整在不同規則下,各狀態所代表的意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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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五

若您選擇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」、「送貨方式不同可合併」,或「送貨方式不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」規則,且狀態為「可合併-待確認」⮕ 請點按右側「確認資訊」按鈕,彈出式視窗中將顯示此次合併操作內所有訂單資訊,須擇一作為後續合併訂單的送貨方式及收件地址。

*提醒您:選擇送貨方式、收件地址前,請先與顧客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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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完成後點按「確認」,狀態將更新為「可合併-待合併」。

*備註:合併前可再調整送貨方式、收件地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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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六:合併

當狀態為「可合併-待合併」,即可點按下方「合併訂單」按鈕,系統會再次確認是否要執行合併訂單操作,您可選擇在合併成功後以電郵通知顧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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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合併訂單頁面「狀態」欄位將顯示合併結果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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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說明,在詳情頁「基本資訊」區塊也會顯示以下相關資訊。

  • 任務標題
  • 創建時間
  • 配對規則
  • 狀態
  • 訂單統計:包含已合併、可合併及不可合併的訂單總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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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訂單」區塊會顯示此次合併操作內的各組訂單是否已合併。

  • 已合併:代表訂單已合併,並顯示合併後的訂單編號,點按訂單編號可進入合併後的訂單頁面。
  • 不可合併:代表訂單無法合併,並顯示原訂單號碼。不可合併的原因會顯示在「原因」欄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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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手動更新訂單資訊

若您於「原訂單」詳情頁編輯訂單資訊,可在「合併訂單」頁面進行更新,以同步資訊。

舉例說明:

  1. 原訂單因送貨方式不同,不可合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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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編輯原訂單資訊後,在「合併訂單」頁面點按「更新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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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此時送貨方式一致,點按下方「重新配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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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狀態更新為「可合併-待合併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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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查詢合併訂單

1. 合併(後)訂單

前往「SHOPLINE 後台 > 訂單管理 > 訂單」,點按「更多篩選條件」並選擇以下條件。

  • 增加篩選條件:「訂單成立於」
  • 篩選內容:「後台 - 合併訂單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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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用以上條件即可篩選出合併訂單,點按訂單號碼可進入訂單詳情頁查看及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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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併訂單詳情頁與一般訂單詳情頁大致相同。惟須注意以下注意事項:

  1. 訂單資料:
    原訂單的訂單備註皆會複製到合併訂單中,並以逗號(,)隔開。
  2. 商品詳情:
    • 原訂單的優惠、點數折抵、購物金折抵皆會複製到合併訂單中,若取消合併訂單,庫存、點數、購物金的返還也會紀錄於合併訂單。
    • 系統會加總所有被合併訂單的運費,您可以再編輯訂單修改運費。
  3. 付款資料:
    若原訂單的付款方式使用「非貨到付款」,合併訂單後的付款方式將記錄為「合併訂單付款」。
  4. 配送/送貨資料:
    系統會「隨機取其中任一訂單」的送貨方式、收件資訊等資料。
  5. 發票資訊:
    系統會「隨機取其中任一訂單」的發票資料,如捐贈單位、手機載具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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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合併前原訂單

合併訂單詳情頁會提示合併前的原訂單為何,您可以點按原訂單的訂單編號查看原訂單詳情頁。原訂單詳情頁無法手動調整狀態,僅能作廢已開立的發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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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顧客查看合併訂單

顧客在前台會員中心也可以追蹤合併訂單的動態。前往「SHOPLINE 前台 > 會員中心 > 訂單」,點按新增的合併訂單,即可查看訂單詳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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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注意事項

  • 合併訂單後需手動開立發票,目前暫不支援自動開立發票功能。
  • 若您有使用商品屬性分層結帳功能,合併訂單後會產生新的購物車編號。
  • 合併訂單後,該合併訂單的訂單狀態為「處理中」、付款狀態為「已付款」時,也會產生系統流量維護費(交易服務費)。
  • 若原訂單有使用「推薦活動及分潤」,合併訂單後,由於原訂單狀態變更為「已取消」,故無法產生分潤給合作對象。
  • 合併訂單後,原訂單(取消訂單原因為「合併訂單」)仍會認列至員工業績。
  • 若原訂付款方式使用 SHOPLINE Payments 付款方式,合併後若需退款則需至原訂單進行退款。

 

 

延伸閱讀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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