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顧客在不同時間成立多筆訂單,您可以透過「合併訂單」App,將多筆訂單自動配對後合併為一筆訂單,不僅能節省包裝、精簡出貨流程,對顧客溝通也更加方便。
以下分別說明:
一、安裝步驟
步驟一
前往「SHOPLINE 後台 > 擴充功能 > 擴充功能商店」,點按「合併訂單」打開應用程式詳情頁。
步驟二
點按右上角的「立即安裝」按鈕。
步驟三
您必須先授權「合併訂單」才能安裝此應用程式到 SHOPLINE 後台。勾選同意隱私權條款及服務細則,並點按「立即安裝和授權」。
步驟四
畫面會跳轉回應用程式詳情頁,右上角顯示「已安裝」後即代表安裝成功。合併訂單操作步驟請前往五、合併訂單操作步驟。
二、設定管理員權限
步驟一
前往「SHOPLINE 後台 > 設定 > 管理員及安全設定」,在欲設定權限的管理員右側點按「編輯」。
步驟二
前往「管理後台權限」頁籤,下滑至「訂單管理」區塊,並勾選「查閱」、「編輯」。
勾選「查閱」可使該管理員查看在查看合併訂單的詳情,但不可以執行合併訂單功能;勾選「編輯」則可使該管理員進行合併訂單所有功能。
*注意:勾選「查閱」、「編輯」也會連帶使該管理員有權查閱、編輯一般訂單。
步驟三
點按右下角的「更新」即可開通管理員權限。
三、配對條件說明
系統配對可合併的訂單時,會檢查要合併的訂單是否符合以下條件,符合者才會配對成功。
1. 訂單配對必要條件
- 顧客資訊(訂購人資訊)完全一致。
- 付款類型完全一致:皆為「貨到付款」或是「非貨到付款」。
- 付款狀態完全一致:
- 若要合併「貨到付款」訂單,付款狀態必須為「未付款」。
- 若要合併「非貨到付款」訂單,付款狀態必須為「已付款」。
- 若任一要合併的原訂單送貨方式為「線上買門市取」,則所有訂單的商品庫存皆由同一個倉庫扣除。
- 送貨狀態必須完全一致:皆為「備貨中」。
- 選取要合併的同一顧客訂單數量須介於 2~50 筆之間。
2. 訂單配對失敗的情形
若有以下情形,則您選擇的訂單將配對失敗,無法合併。
- 配送狀態為「失敗」。
- 訂單狀態為「已取消」或「已完成」。
- 訂單為被合併的原訂單、已合併的新訂單、被拆單過的訂單。
- 付款狀態為「退款中」、「已退款」、「已部分退款」。
- 合併當下有其他訂單正在合併。請待該訂單合併完成再進行下一筆合併訂單。
四、優惠、購物金、點數處理規則
- 優惠使用次數:依據被合併的原訂單次數計算。
- 免運優惠:將帶入最早成立的訂單運費,若該訂單免運則為免運。
- 折抵購物金 / 點數折現的處理方式:
- 先回補被合併的原訂單 A、B 購物金 / 點數,再扣除合併的新訂單 C 購物金 / 點數。
- 購物金 / 點數未過期,以原到期日回補;購物金 / 點數已過期,則延長到期日以「當天日期 +1」回補。
- 合併訂單時若剛好顧客下單使用回補的購物金 / 點數,則合併的新訂單 C 將扣除剩餘的購物金 / 點數。
- 發放購物金 / 點數的處理方式:
- 請勿先將原訂單 A、B 任一訂單狀態轉為「已完成」,此舉可能導致合併訂單配對失敗、合併的新訂單 C 購物金 / 點數發送失敗。
- 滿額贈購物金是依據訂單狀態轉為「已完成」發放,因此統一會在合併的新訂單 C 發放。
- 消費集點是依據訂單狀態轉為「已完成」發放,因此統一在合併的新訂單 C 發放。
- 滿額贈購物金、消費集點皆按照最晚建立的原訂單之發放規則發放。
範例說明:
若被合併的原訂單 A 成立時間為 9/25;被合併的原訂單 B 成立時間為 9/30,則依據最晚成立的訂單 B 當下使用的規則進行購物金 / 點數發放。
五、合併訂單配對規則設定
前往「商店後台 > 訂單管理 > 合併訂單」點按「進階規則配置」按鈕,選擇合併訂單的配對規則。
- 收件地址和送貨方式相同可合併(預設規則):訂購人、收件地址、送貨方式相同,方可配對成功並進行合併。
-
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:訂購人、送貨方式相同,收件地址不同也可配對成功。
配對成功後,由於各筆訂單的收件地址不同,須先確認後續合併訂單時要以哪個收件地址為準,再進行合併。
六、合併訂單操作步驟
步驟一
前往「訂單管理 > 訂單」勾選您想合併的訂單。
您可以全選該頁的所有訂單,也可以透過 [即將推出] 訂單跨頁全選功能,一次選取網店中符合條件的訂單。
步驟二
勾選訂單後,點按「批次動作」下拉選單,選擇「合併訂單」系統會自動配對訂單。
步驟三:配對
您可以繼續勾選其他訂單進行合併,也可以前往「訂單管理 > 合併訂單」查看剛才訂單的配對結果。
配對結果
在「狀態」欄位將顯示配對結果:
將游標移至「任務標題」、「備註」欄位,將顯示「鉛筆」圖示,點按可輸入提醒文字,以利您後續管理。
點按右側「查看詳請」按紐,會顯示以下相關資訊。
a. 基本資訊
- 任務標題
- 創建時間
- 配對規則
- 狀態
- 訂單統計:包含已合併、可合併及不可合併的訂單總數。
*備註:已合併訂單數會在執行合併操作後才顯示。
b. 訂單
若您選擇「收件地址和送貨方式相同可合併」此規則,系統會將此次合併操作內「訂購人、收件地址、送貨方式」皆相同的訂單歸為一組。
若您選擇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」此規則,系統會將此次合併操作內「訂購人、送貨方式」皆相同的訂單歸為一組。
⭢ 並顯示各組訂單是否可合併。
步驟四
若您選擇「收件地址不同可合併」此規則,會出現訂單狀態處於「可合併-待確認」的情況,請點按右側「確認資訊」按鈕,彈出式視窗內將顯示所有訂單的收件地址,須擇一作為後續合併訂單的地址。
*提醒您:選擇收件地址前,請先與顧客確認。
選擇完成後點按「確認」,狀態將更新為「可合併-待合併」。
*備註:合併前可再調整收件地址。
步驟五:合併
當狀態為「可合併-待合併」,即可點按下方「合併訂單」按鈕,系統會再次確認是否要執行合併訂單操作,您可選擇在合併成功後以電郵通知顧客。
合併結果
在「狀態」欄位將顯示合併結果:
同上述說明,在詳情頁「基本資訊」區塊也會顯示以下相關資訊。
- 任務標題
- 創建時間
- 配對規則
- 狀態
- 訂單統計:包含已合併、可合併及不可合併的訂單總數。
在「訂單」區塊會顯示此次合併操作內的各組訂單是否已合併。
- 已合併:代表訂單已合併,並顯示合併後的訂單編號,點按訂單編號可進入合併後的訂單頁面。
- 不可合併:代表訂單無法合併,並顯示原訂單號碼。不可合併的原因會顯示在「原因」欄位。
七、手動更新訂單資訊
若您於「原訂單」詳情頁編輯訂單資訊,可在「合併訂單」頁面進行更新,以同步資訊。
舉例說明:
- 原訂單因送貨方式不同,不可合併。
- 編輯原訂單資訊後,在「合併訂單」頁面點按「更新」。
- 此時送貨方式一致,點按下方「重新配對」。
- 狀態更新為「可合併-待合併」。
八、查詢合併訂單
1. 合併(後)訂單
前往「SHOPLINE 後台 > 訂單管理 > 訂單」,點按「更多篩選條件」並選擇以下條件。
- 增加篩選條件:「訂單成立於」
- 篩選內容:「後台 - 合併訂單」
套用以上條件即可篩選出合併訂單,點按訂單號碼可進入訂單詳情頁查看及操作。
合併訂單詳情頁與一般訂單詳情頁大致相同。惟須注意以下注意事項:
-
訂單資料:
原訂單的訂單備註皆會複製到合併訂單中,並以逗號(,)隔開。 - 商品詳情:
- 原訂單的優惠、點數折抵、購物金折抵皆會複製到合併訂單中,若取消合併訂單,庫存、點數、購物金的返還也會紀錄於合併訂單。
- 系統會帶入「最早成立的原訂單」的運費。店家可再編輯訂單修改運費。
-
付款資料:
若原訂單的付款方式使用「非貨到付款」,合併訂單後的付款方式將記錄為「合併訂單付款」。 -
配送/送貨資料:
系統會帶入「最早成立的原訂單」的送貨方式、收件資訊等資料。 -
發票資訊:
系統會帶入「最早成立的原訂單」的發票資料,如捐贈單位、手機載具等。
2. 合併前原訂單
合併訂單詳情頁會提示合併前的原訂單為何,您可以點按原訂單的訂單編號查看原訂單詳情頁。原訂單詳情頁無法手動調整狀態,僅能作廢已開立的發票。
3. 顧客查看合併訂單
顧客在前台會員中心也可以追蹤合併訂單的動態。前往「SHOPLINE 前台 > 會員中心 > 訂單」,點按新增的合併訂單,即可查看訂單詳情。
九、注意事項
- 合併訂單的發票功能目前尚未支援混稅功能、商品分層功能。
- 合併訂單後,該合併訂單的訂單狀態為「處理中」、付款狀態為「已付款」時,也會產生系統流量維護費(交易服務費)。
- 若原訂單有使用「推薦活動及分潤」,合併訂單後,由於原訂單狀態變更為「已取消」,故無法產生分潤給合作對象。
- 合併訂單後,原訂單(取消訂單原因為「合併訂單」)仍會認列至員工業績。
- 若原訂付款方式使用 SHOPLINE Payments 付款方式,合併後若需退款則需至原訂單進行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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